一、選聘數(shù)量、職位和聘期
(一)選聘數(shù)量。北海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32名。
(二)選聘職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為北海市公開選聘、專職從事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的特設崗位人員,非公務員身份,原則上在市級相關部門、單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機構(gòu)和行業(yè)黨組織工作,主要職責是協(xié)助抓好兩新組織黨建工作。
(三)聘期。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聘期為3年。
二、選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理想信念堅定,思想政治素質(zhì)好,組織紀律觀念強;
2.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勤奮工作、作風踏實;
3.工作能力較強,具備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diào)能力。
(二)選聘資格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
2.35周歲以下【1989年10月11日(含)以后出生】;
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4.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條件;
5.在職或已滿兩個聘用周期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不能報考。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10月11日8:00至10月21日18:00)
符合選聘條件的對象可按照個人意愿通過郵箱投遞方式報名,將《2025年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電子版發(fā)送至BHSLQSX2283182@163.com,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報名人員必須如實填報,提供真實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名后,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按照選聘條件進行初審,確定進入筆試的人員名單,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筆試。進入筆試人員名單通過北海人才網(wǎng)(https://www.bhrc.cn/)公布。
(二)考試
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成績組成,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1.筆試時間及要求。筆試定于2025年11月1日,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行政職業(yè)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公文寫作能力等,按照選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面試人選。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考場設在北海市海城區(qū)西南大道509號人才大廈(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2.面試時間及要求。面試定于2025年11月8日,主要考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和道德素養(yǎng)等??紙鲈O在北海市海城區(qū)西南大道509號人才大廈(如有改動另行通知)。
3.公布人選名單。進入考試人員名單于筆試和面試前2天在北海人才網(wǎng)(https://www.bhrc.cn/)公布。
四、考察、體檢
(一)公布進入考察和體檢對象名單(11月中旬)
根據(jù)總體成績情況,按照選聘人數(shù)1:1.5的比例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考察人選名單,按照選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體檢人選名單,人選名單通過北海人才網(wǎng)(https://www.bhrc.cn/)公布。
(二)考察與體檢(11月中旬至11月下旬)
考察與資格復審同步進行??疾飙h(huán)節(jié)通過信函等方式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思想政治素質(zhì)、工作能力、遵紀守法、獎懲等方面的情況。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2025年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報名登記表》及蓋章的《北海市選聘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函調(diào)表》到北海市委社會工作部(北海市海城區(qū)海南路15號五樓)進行資格復審。
體檢環(huán)節(jié)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兩新工委統(tǒng)一安排,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nèi)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聘用和培訓上崗
(一)確定聘用人選和簽訂合同(12月上旬)
根據(jù)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綜合情況,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通過北海人才網(wǎng)(https://www.bhrc.cn/)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聘用人員名單。
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兩新工委統(tǒng)籌安排崗位,組織簽訂合同。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nèi)未到崗的,視為自愿放棄。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等出現(xiàn)職位缺額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忌偝煽冇行跒?年,正式上崗后1年之內(nèi)出現(xiàn)職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依次補錄。
(二)上崗培訓
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兩新工委統(tǒng)一組織上崗培訓。
六、待遇和保障政策
北海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在聘用期間享受如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比照當?shù)貜母咝.厴I(yè)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標準,按月及時足額發(fā)放。除工資以外,工作滿一年且年度考核評為合格及以上的,可享受第十三個月工資和實績獎。
(二)根據(jù)國家和自治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并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
七、管理和服務
(一)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市委社會工作部組織簽訂聘用合同,與具體用人單位實行雙重管理。
(二)聘用期間,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人事檔案,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下屬的人才服務機構(gòu)代管,黨員組織關系轉(zhuǎn)至所在工作單位,戶籍關系原則上不變。
(三)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的聘期為3年,聘用期滿后,如本人愿意,且經(jīng)市委社會工作部同意后,經(jīng)考核合格可繼續(xù)聘用,續(xù)聘期間的待遇不變。最多只能續(xù)聘1期。不再續(xù)聘的,解除聘用合同關系,自主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
(四)市委社會工作部和具體用人單位為所聘用的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協(xié)助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條件。
(五)兩新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員聘用期間原則上在市級相關部門、單位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機構(gòu)或行業(yè)黨組織工作。
本簡章由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委兩新工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9-2283182、0779-2283183
中共北海市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10月11日